目的: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
截止时间:2017年7月30日
浙江省摄影金像奖(简称“金像奖”) 是经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批准、浙江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全省性摄影专业最高个人成就奖。
浙江省摄影金像奖目的在于表彰和奖励为浙江省摄影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突出成绩或重大成就的摄影家、理论评论家、图片编辑和摄影组织工作者,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
第一条 组织机构
1.浙江省文联、浙江省摄协设立金像奖组织委员会,负责金像奖组织和评选的领导工作。
2.金像奖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摄协秘书处,负责金像奖评选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第二条 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在摄影创作、理论评论、图片编辑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户籍在浙江省的摄影工作者。
2.业绩条件: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长期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极推动浙江摄影事业繁荣发展;作品坚持唱响主旋律、;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技术和方法上体现申报者独特的追求与探索;创作成果丰厚,作品在国内外具有较高水准的专业媒体或展览中传播、发表等,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条 奖项设置和申报材料
一、奖项设置
(1) 创作奖
奖励从事摄影创作,做出突出成绩者。下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三大类,每届获奖数额不超过 10名。
(2) 理论评论奖
奖励从事摄影理论评论和教学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者,每届获奖数额不超过2名。
(3) 图片编辑奖
奖励从事摄影图片编辑工作,为摄影作品传播做出突出成绩者,每届获奖数额不超过2名。
(4) 终身成就奖
奖励为摄影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并产生重大影响者。每届获奖数额为1-2名。
(5)组织工作奖
奖励为我省摄影事业做出突出成绩者。每届获奖数额不超过5名。
二、各奖项的申报材料要求
(一)创作类:
要求在创作理念和方法上有所突破,作品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达到较高的艺术境界,形成个人独特风格。
作者须有作品多次在国际、国内外各大型影展中入选或个人展览、联展,在专业报刊杂志公开发表。
(1)纪录摄影类,参评者应提供:
1、摄影作品2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10-15幅)。作品必须图文结合,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作品规格为: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申报作品均不得装裱(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
2、一篇叙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1500字左右)。
3、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展出的证明、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文章、取得的个人荣誉等)。
(2)艺术摄影类,参评者应提供:
1、摄影作品20幅。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可为同一题材、体裁的拍摄与实践,也可是不同类别的作品。作品规格为: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申报作品均不得装裱(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
2、一篇叙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约1500字)。
3、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展出证明、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文章、取得的个人荣誉等)。
说明:参评此项的作品,如其中若干幅未进行PS处理(仅指未曾对画面内容进行过任何增加或删减的行为)的,需在提交的材料中作明确申明并在作品背面注明。
(3)商业摄影类,参评者应提供:
1、摄影作品20幅。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作品规格为: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
2、一篇叙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约1500字)。
3、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展出的证明、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文章、取得的个人荣誉等)。
注:申报创作各类作品均不得装裱(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
(二)、理论评论奖
具备下列条件的参评人,可申报理论评论奖。
(1) 坚持“二为”方针和双百方针、正确的舆论导向。
(2)在专业报刊杂志公开发表摄影理论文章、评论文章3万字以上或出版过摄影理论评论专著和教材。
(3)在摄影理论、摄影评论或摄影教学的某个方面有突出成就,获得摄影界广泛认可。
参评者需提供:
(1)本人代表性文章5篇或摄影理论专著和摄影教材1—2部。
(2)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效证明材料。
(3)获得过五个一工程奖或中国文联、中国摄协文艺评论奖者优先。
(三)、图片编辑奖
具备下列条件的参评人,可申报图片编辑奖。
(1)从事摄影图片编辑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编审以上职称。
(2)对图片的编辑思路明确,熟练掌握和运用视觉语言,在图文实践中有自己的见解,版式设计风格鲜明,获得读者广泛好评。
参评者需提供:
(1)本人工作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本人在专业报刊杂志或网络发表的编辑成果3件。
(3)撰写发表过1---2篇有独到见解的关于图片认识和版式设计的论文。
(四)、终身成就奖
(1)长期从事摄影工作,创作实践或理论研究方面有重要建树,在摄影界有重大影响的,年龄在70岁以上。
终身成就奖参评人应由至少二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或四名理事书面推荐,并提供本人代表作(摄影画册或理论评论专著)二部,同时附工作单位证明和书面意见。
(五)、组织工作奖
(1)从事摄影的组织工作8年以上,在当地摄影界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文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在历届国展、国际展、省艺术展中带领当地摄影界取得良好成绩。
(3)为浙江省摄影界作出重大贡献。
参评者需提供:
(1)从事摄影的组织工作的成果材料。
(2)有一篇1000字以上的论文,叙述本人对摄影组织工作的见解。
(3)附各市县摄影家协会推荐材料和各市级文联证明材料。
第四条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者均需填写统一格式的《2017浙江省摄影金像奖申报表》(请前往浙江摄影网http://www.photo20.cn/下载),并提交《申报启事》要求的有关材料。纸质稿、电子稿都需提交。
2.每位申报参评者只允许选报一个子项。
3.申报参评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独立、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的界定,。
4.评奖组织方对所有申报参评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推荐要求
所有申报参评者需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推荐途径如下:
1、申报
(1)各市摄影家协会可以申报本地区参评人参评。
(2)省级系统参评人可以直接向省摄协申报参评。
(3)省直系统新闻单位可以申报本单位参评人参评。
(4)各企业文联(省文联团体会员)可以申报本企业参评人参评。
(5)省军区政治部可以申报解放军和武警参评人参评省军区政治部。
(6)推荐部门或单位需在被推荐者的申报材料上提出具体书面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7)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推荐有犯罪及重大违法、。
第六条 作品公示
拟获奖人提交的所有作品和相关材料将在浙江摄影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组委会将就有关争议作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鉴别、认定。
第七条 获奖资格确认和奖励
1.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拟获奖人选,由组委会报浙江文联审批并报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备案。
2.组委会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子项评奖结果,在浙江省纪实摄影大展上向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
特别声明
1、参评者提供的任何材料如确实存在不符合《申报启事》要求和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组委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2、 本细则解释权归浙江省摄影协会金像奖组委会。
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邮 编:3100007
电 话:0571-87039017/87020617
邮 箱:zjsx@vip.163.com
联系人:陶将 李夏姗
(注:请在邮件正面右上角注明“金像奖申报”字样)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