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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精神,经省级人民政府申报,国家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将对建于2000年的我校转设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并在2018年1月19日至26日,完成了对我校申报的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新校名公示。
为更好传承学校昂扬向上的奋斗精神,彰显学校办学光辉历程和办学特色,塑造我们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新形象,提升新学校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学校决定向社会征集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校徽,欢迎各社会团体或个人、广大师生和校友、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校徽作品的要求
(一) 校徽作品学校名称
1.中文全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2.英文全称:
Jili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二)校徽作品含义表达
能够充分体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历史记忆和对未来发展憧憬期盼的表达,彰显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特色,具有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易于识别,富有视觉冲击力的时代特点。
(三)校徽作品的格式
1.征集作品稿件可采用电脑绘制或手工绘制。其中纸质稿件:A4尺寸(297mm*210mm),作品长宽比例不小于15CM;电子稿件:A4尺寸(297mm*210mm)JPEG图形格式文件(分辨率须为最低300DPI ),作品长宽比例不小于15CM。
2.征集作品稿件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设计理念创意说明文字。
3.征集作品稿件须注明设计者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
(四)征集校徽作品投稿方式及时间
1.征集作品投稿方式:电子稿件投至电子邮箱:314296721@QQ.com 、999257@QQ.com ,注明“校徽作品”;纸质稿件投至地址: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教研室(建筑艺术馆316室或331室)。
2.征集活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王宇:13321542721
付威威:18943676675
3.接受征集作品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31日止。
二、征集校徽作品的一般规定
1.当事人应邀向我校提交的所有设计方案稿件,必须是当事人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反产生法律纠纷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2.本次征集活动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所有。
3.征集作品来稿一律不退,作者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来稿中特别说明。
三、 征集校徽作品的评选
1.征集作品评审时间:2018年4月1日 至4月10日止。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官方网站、《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报》以及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项(奖金2000元)、二等奖2项(奖金500元)、三等奖3项(200元)及鼓励奖10个(证书)。
吉林城建团委
大学生传媒中心
排版 | 贾 娇
责任编辑 | 荆 锐
审核 | 国 季 薛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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